本科生
一、申请资格
1. 年龄一般在18-40周岁之间;
2.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,且符合《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外函〔2020〕12号)有关规定;
3. 身心健康,对华友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;
4. 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;
5. 中文水平考试(HSK)四级180分以上;
·申请攻读汉语言本科专业的申请人,如能提供有效期内HSK四级成绩报告,可免考专业中文。
二、申请方法
·登录延边大学国际学生网上申请系统(https://www.studyatybu.com/application)进行在线申请,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。
·“自费项目”申请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0日
·“中国政府奖学金(A类)项目”申请截止时间:咨询本国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及有关部门
三、申请材料
1.《延边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》(下载地址)
2.护照个人信息页(个人普通护照,有效期须至2027年9月1日之后)
3.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(CSCA)成绩单(测试科目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专业一览表)
4.白底照片(不低于413×626像素,JPG格式)
5.经公证的高中毕业证书(证明)或预计毕业证明(预计毕业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,注明预计毕业时间,且须于当年注册报到日前取得毕业证书)
6.经公证的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(证明)
7.中文水平考试(HSK)四级或以上证书(须于有效期2年内的证书)
8.经济担保材料
·担保人护照及工作证明
·存款证明(存款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)
9.外国人体格检查表(下载地址)(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,须用英文填写,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,原件须于来华时随身携带,缺项、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、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检查表无效,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)
10.无犯罪记录证明(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在6个月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)
11.本人在职证明(限在职人员提交)
12.在《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中提及的申请者,须提交:
·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提交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 证明、父母双方身份证明、近4年的护照出入境记录。
·申请人在移民后获得外国国籍的,提交中国国籍退籍相关证明、加入外国国籍证明、近4年的护照 出入境记录。
注意事项:
(1) 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以中文或英文填写,非中、英文本的申请材料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。
(2) 录取后,被录取者在来校报到时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,如经资格复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(3) 申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,不论是否录取,申请材料概不退还。
四、考试与录取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申请者须参加由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“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 业水平测试(China Scholastic Competency Assessment,简称CSCA)”并获得测试成绩单。申请者可访 问CSCA官方网站(https://csca.cn/)查看具体报名时间、报名方式、测试时间等相关信息。
学校将通过申请材料评审、面试等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并择优录取,请及时关注本人申请注册邮箱, 跟进录取状态及结果。
五、招生专业

第一学期(秋季学期):9月初开课—12月底结束
第二学期(春季学期):2月底开课—6月底结束
六、报到须知
申请人被录取后,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。学历生报到时间一般为9月初,报到 时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复查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的,将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七、费用
1.报名费:800元人民币/人(报到注册时缴纳;报名费一经支付,不予退还)
2.医疗保险费:含在学费内,无需单独支付。延期毕业阶段须自行购买。
3.学费&住宿费标准:

八、签证
被录取的学生须持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(JW201/202)到中国驻外使(领)馆申请来华学习X1类签证,并于抵达中国后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。
九、联系我们
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
地址:中国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公园路977号(邮编:133000)
电话:+86-(0)433-2732350, 2733470
邮箱:liuxue@ybu.edu.cn
网址:https://liuxue.ybu.edu.cn/



学历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