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换生
申请时间:
春季学期:每年截止至1月5日;秋季学期:每年截止至7月20日
根据我校与国外高校签署的校级或院级交流协议,到我校学习汉语或按规定选修本科生课程的学生。原则上交换学习期限不超过一学年。
一、申请资格
年龄在18-30周岁之间,身体健康且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。
与我校签署了交流协议的国外院校在校生,由派遣院校国际交流部门推荐来我校学习。
能够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,并有能力完成学习任务者。
二、申请材料
下载填写《延边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》
护照个人信息页
白底照片电子版(100-200kb,JPG格式)
在校证明
在校期间成绩单
汉语水平考试(HSK)证明(如有则提交)
派遣院校国际交流部门出具的推荐信(加盖学校公章)
经济担保人存款证明(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或等额外币)
外国人体格检查表(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,须用英文填写,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,原件须于来华时随身携带,缺项、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、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检查表无效,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)(下载地址)
说明:
1. 根据审核情况,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公证材料及体检表,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不论录取与否,概不退还。
2. 到校报到注册时,申请者须出示申请材料原件,如发现有伪造材料,取消录取资格。
3. 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是中文或英文文本,非中、英文本的申请材料须附上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。
三、申请方法
将申请材料电子版(PDF或JPG文件)发送至邮箱:liuxue@ybu.edu.cn
或发送至微信:LXS15604332350地址:中国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
※1 申请材料应由交流院校的国际交流部门工作人员提交,不予承认学生本人提交的材料。
※2 材料审核通过后,由我校直接联系学生本人解释签证办理、来华航班等事宜。
四、学期安排
汉语能力达不到HSK 4级的学生到汉语进修班学习汉语,学期与汉语进修生一致。
汉语能力达到HSK 4级学生可以选择相关专业学习,学期与本科生一致。
※ 如交换生选择专业学习,应考虑在我校获得学分后能否在回国后顺利转换学分。如因学生本人未正确确认相关事宜导致无法转换学分,后果须学生自行承担。
五、入学时间
每年2月末或9月初到校报到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(具体参考校历)
六、收费标准
免申请费;学费和住宿费按两校间协议执行。
保险费(须购买本校指定的学生保险)、签证费、体检费、教材费等自理。



学历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