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国际学生(学历生):
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申请年限的决定》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(含国际学生)学业预警工作,请各学院、学科切实做好相关工作,确保通知到导师及学生本人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预警范围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将纳入学业预警范围:
1. 课程学习:未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或课程成绩未通过者。
2. 学位论文培养环节:未按学科规定时间完成开题、中期和预答辩等培养环节者。
3. 创新成果:临近毕业但尚未达到学科规定的创新成果要求者。
4. 学制:已超过基本学制者。
二、工作程序
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小组(简称“学业预警工作小组”),由学院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学科主任、学工办主任、教务办主任、辅导员等为组员,负责本学院、学科的学业预警工作。
1. 整理名单
各学科根据预警范围,全面梳理研究生学业情况,确定预警名单上报学业预警工作小组。
2. 预警通知
根据学科上报名单,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向导师及预警研究生送达《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。导师及研究生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,并共同签署《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确认单(回执)》(附件1),提交至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存档。
3. 帮扶整改
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应根据不同预警情况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,定期跟进预警研究生的学业进展,督促研究生按期完成各项学业任务。
4. 材料报送
学业预警工作小组需以学院为单位,于5月12日为止将《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405室,电子版发送至pyb@ybu.edu.cn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,做好预警研究生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,帮助学生增强学业信心。
2. 导师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生完成学业任务。
3. 收到学业预警的研究生,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培养要求,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。
附件:
1. 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通知书
2. 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25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