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-2020学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的通知

2020年04月07日 13:09  点击:[]

为加强对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,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,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,对我校政府奖学金生进行2019-2020学年度评审,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相关学院高度重视。未参加此次评审及评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或中止奖学金资格

一、参加年度评审学生范围

1.2020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;

2.2020年7月毕业生不参评;

3.无法按原计划2020年7月毕业,申请延期的博士研究生需参评

二、参加年度评审方法

1.  评审表提交截止日期:4月20日

2.  参加评审的学生应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印制的“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”(请从留学生管理科网站liuxue.ybu.edu.cn下载区域下载或点击下载),填写时请认真参考《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》填写说明(附于评审表内)。

3.  “本学年内的学习及表现情况”部分,学生要对自己从2019年9月学期开始的学习及表现进行认真的总结,填写不认真的不予受理。

4.  参加评审的同学应将自己填写的部分用中文完成后,将表格发送给自己的导师,由导师及学院填写学院意见部分,两部分完成后由学生本人提交至办公室微信。

5.  目前在汉语补习阶段的学生,可在完成第一部分个人填写部分后,直接提交至办公室微信,无需完成学院填写部分。

6.  收到学生提交的评审表后,国际学生办公室将与相关学院及导师进行核实。

7.  导师及学院填表负责人应如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,学习态度,出勤情况等综合表现。

8.  如发现学生提交虚假信息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,视为评审作废,按未参加年度评审处理,学校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,申请中止或取消其奖学金。

9.  所有人必须完成本文末的调查问卷(识别二维码进行填写)

三、评审内容及要求

国际学生办公室、学生所属学院及导师将根据学生在2019/2020学年度各科考试考核成绩、出勤情况、学习态度、行为活动表现、思想品行等方面情况,对学生出具评审意见。

学校将评审建议结果上报留学基金委,由留学基金委做最终批示。

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奖学金资格

1.  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;

2.  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;

3. 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。

被取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者,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奖学金,其资格不再恢复。

有任何问题,请及时联系国际学生办公室。

调查问卷(用微信扫描此二维码开始填写)

国际交流合作处

2020年4月7日


上一条:关于推荐延边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国际学生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推迟春季学期报到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重要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