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政府奖学金
一、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介绍
1. 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简介
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国际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,吸引更多高层次外国优秀学生来我省留学,特设立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,资助学生类别为研究生。欢迎各国优秀青年学生、学者来我校学习。请注意: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通过任何中介公司招收政府奖学金生!
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
学生类别 专业学习年限 奖学金期限 授课语言 硕士 3学年 2学年 汉语 申请截止日期:每年6月15日
奖学金资助标准
奖学金为部分奖学金,资助期限为2年
2年资助期间内免学费、免住宿费(仅限双人间),提供1700元/月生活费
提供基本医疗保险
超出资助期限的学习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,收费标准按照自费生标准执行
二、申请人资格
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,身体健康
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(申请时):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,年龄在35周岁以下
汉语水平:具有新HSK5级证书或相应的汉语能力者
三、申请办法
申请材料
申请材料递交方式
可直接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:liuxue@ybu.edu.cn
或提交至微信:LXS15604332350
截至日期:每年6月15日
1) 《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申请表》(下载)
2)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(1份)
3)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(1份)
4) 学习、研究计划(1份):不少于800字,用中文或英文书写;
5) 2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:推荐信应有推荐人的签名、盖章、联系电话及邮箱
6) 申请艺术专业者的作品:音乐专业申请人应提供30分钟左右的演奏CD(申请作曲专业者需提供乐谱和CD);美术专业申请人应提供本人作品的彩色照片6张(2张素描画,2张色彩画,2张其他作品)
7) 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复印件(下载):体检表为指定样式,入学时提交原件
8) 有效护照复印件(2份)
9) 白底证明照片8张,3.5cm*5.3cm
10) 无犯罪记录证明
四、录取及通知
延边大学将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并于8月初将被录取人员的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寄送至学生本人,学生凭其办理来华留学签证。到校后须重新做体检,经体检确认患有精神障碍、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疾病的,学校不予录取,取消入学资格。
五、申请注意事项
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以中文或英文填写,非中、英文本的申请材料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
延边大学毕业生可不提供毕业证明和成绩单
申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,不论是否录取,申请材料概不退还
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,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
六、延边大学国际学生科联系方式
地址:中国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学生科
邮编:133002
电话:+86-433-2732350
传真:+86-433-2757785
E-mail:liuxue@yb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