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

 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,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,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,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,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。孔子学院、 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,部分汉语考试考点,外国相关教育机构、高校中文师范专业/中文院系、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等(以下简称推荐机构)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(以下简称接收院校)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。

一、资助对象
  1. 非中国籍人士;

  2. 对华友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,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
  3. 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
  4.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。

  5. 年龄为 16-35 周岁。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。

二、推荐机构
孔子学院、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、部分汉语考试考点、外国相关教育机构、高校中文师范专业/中文院系、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等。
三、奖学金类别及相应申请资格要求
  1. 一学年研修生:9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11 个月。国际中文教育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 (三级) 270 分,具有HSKK成绩;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 (四级) 180 分、 HSKK(中级) 60 分;汉语研修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三级) 210 分, 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。

  2. 一学期研修生:9月、3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5 个月。国际中文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三级) 180 分,具有HSKK成绩;中医、太极文化方向,具有HSK成绩,同时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。

四、奖学金内容、标准(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)

1.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和综合医疗保险费;

2. 按月发放奖学金生活费,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/月;

3.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,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。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/人,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 元人民币/年/人。

五、申请流程

1.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(http://www.chinese.cn)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。

2.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。

3.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。

4.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

六、申请材料

1.护照照片页扫描件。

2.HSK、HSKK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。

3.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。

4.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)和在校学习成绩单。

5.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(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)。

6.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。


注意事项:

1. 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等情况,取消奖学金资格;

2. 申请者需提供真实、完整、有效的申请材料。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申请资格。


七、截止日期

1.9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;

2.3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。

 


八、招生工作联系人

招生与咨询服务负责人: 权老师

工作电话:0433-2732350

电子邮箱: liuxue@ybu.edu.cn

通讯地址: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街977号  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